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口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03.06.2014 18:08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口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龙门口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经评审否决了所有投标,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龙门口小学院内,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56.5㎡,工程造价约300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采购编号:PXZC-B-201315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8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委托);
3.10为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防止借用资质,投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至少提供2014年01月01日以来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且可查询,报名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委托书并注明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的项目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且不更换的书面承诺书。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报名人于2014年06月04日至2014年0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0日下午18:0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4.2资格审查方式:如报名潜在投标人超过九家(不含九家),将采用资格预审,否则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龙门口小学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13937582878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756210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3.06.2014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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