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红旗变电站业主认为环评报告作假 将环保厅告上法庭
商报近两个月曾多次报道的郑州市红旗变电站,再次引发附近业主和有关部门的对峙。
8名业主对位于文博西路与科源路交叉口的红旗变电站的环评报告批复提出质疑,认为环评报告混淆事实,存在造假现象,并将省环境保护厅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该案在中原区法院开庭。
现场
庭审持续4小时
居民认为环评报告弄虚作假
为了避免“居住环境受到影响”,这已是红旗变电站附近业主在一个多月内打的第二场官司。8月19日,39名业主和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对簿公堂,请求法院撤销该局核发的红旗变电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昨天在法庭上,8名原告将矛头对准省环保厅于2009年10月23日作出的环评报告批复。之所以起诉,他们认为,是因大家对这份环评报告知道得太晚了。
原告称,原告在2014年5月8日旁听居住地相邻的王某等39人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要求撤销红旗变电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案时得知,〔豫环审【2009】357号文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09年郑州市红旗等13项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用地规划的主要依据,还得知该环评报告书由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编制。
原告直指上述环评报告书“混淆事实、弄虚作假、漏洞百出”,而省环保厅在作出批准该环评报告书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对多处漏洞审查不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原告请求法院撤销该环评报告书批复中关于红旗变电站工程的批复。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昨天的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
争议
1.业主有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就在原告业主对省环保厅及其批复的环评报告提出质疑后,省环保厅当庭对8名原告的起诉资格提出质疑,认为他们不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省环保厅的代理人在看过8名原告的房产证复印件后称,8名原告取得房产证的日期最早是在2011年1月,最晚的是今年1月,而环评报告的批复时间是2009年10月23日。
“这可以证明,8名原告在环评报告批复时,和省环保厅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省环保厅的行为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省环保厅代理人称。
法官问原告何时到所在小区入住,原告代理人说,当庭无法确定,需要回去查查。
2.业主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省环保厅代理人提出,涉案的环评报告批复时间距离原告诉讼时间近5年,根据行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业主们的诉讼请求已严重超出诉讼时效。
“原告作为红旗变电站周围居民,应该早就知道省环保厅于2009年10月23日就作出(批复环评报告)行政行为,但直到2014年6月才提起行政诉讼。”省环保厅代理人说。
对此,原告业主一方称,批复环评报告时,省环保厅没有在媒体上进行公示,也没有在施工现场公示。直到今年5月8日旁听另外一起案件时才知道此事。后来附近居民抗议,才由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供电公司将一系列信息印成宣传牌,悬挂在工地旁。
3.环评报告是否公示、征求意见?
争议最大的,还是业主们提出的环评报告造假问题。
原告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上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据调查,被告没有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原告称,环评报告书中显示发出调查表30份,收回29份,但有依据的只有9份,并没有充分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
“你们审批通过了环评报告,那你们做出审批的依据呢?”原告代理人对省环保厅提出疑问,认为对方回避重点问题。
省环保厅代理人称,2009年10月12日受理环评后,该厅就在其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专家的意见,并组织评估中心专家进行论证、审查。2009年10月23日,对环评报告进行批复。2009年11月3日,该厅在其官网公示了对环评报告的批复结果,程序合法。
省环保厅代理人称,如果像业主们认为的要让每一个人都知道,行政成本就会无限增加。
声音
开发商销售时知道附近要建变电站
法庭上,河南省电力公司的代理人说,对于要在文博西路和科源路口建红旗变电站这件事,附近小区的开发商是“熟知”的,而他们却在销售时隐瞒该情况,业主们该找开发商讨说法。
省环保厅代理人出示了一份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后评价,通过这份后评价可以说明,英地置业应该在销售时明确告知项目西侧变电站的情况,但他们隐瞒了相关事实。
对此,原告一方并没有做出回应。
9月29日,红旗变电站开始复工。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现场,变电站工地四周已经围起了两三米高的围挡,再也不见以往坚守在现场的居民。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的代理人称,工地已经开始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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