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发文令职工“不搬迁就停职”被停职

12.03.2015  01:18

职工家被政府征收,安徽六安金寨县中医医院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其限期搬迁,否则将其停职。昨日,新京报新媒体率先报道了此事。今日下午5时许,新京报记者多方获悉,涉事医院院长被停职处理。

中医医院下发的“红头文件”

这份发给该院一职工的“红头文件”称:“接县拆迁办通知,请你家于2015年3月8日中午12时之前搬家,否则县人社局将对你进行停职。”

昨日,金寨县中医医院总务处主任陈正香,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文件确由该院所发,并称该通知“是为了配合政府工作,为保障职工利益”。

“经调查,网上反映县中医医院所发通知的情况属实。”金寨县委县政府通报称,近期,该县征收办正在对江店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进行拆迁。“为加快拆迁进度,县征收办要求涉及拆迁户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带头支持拆迁”。

通报称,县中医医院下发文件的做法是错误的,“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给拆迁当事人造成压力”。

为挽回社会影响,金寨县委、县政府要求县中医医院纠正其错误做法,责成其主管部门县卫生局给予县中医医院院长停职处理,并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求县征收办在拆迁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政策,积极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确保和谐拆迁、公平拆迁、依法拆迁。

“院长今天早上被停职了。”今晚6时许,陈正香告诉新京报记者。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