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旅游有“三忌”

28.10.2014  13:11

9月25日召开的全省文化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与签约一时爆棚:在上午签约的19个项目中,仅文化旅游项目就有12个。其中,大龙亭主题公园的投资额达12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0个之多。

文化与旅游融合是文化产业延伸发展的新趋势。在我省这样一个古都古镇与古遗址遗存丰富的大省,发展文化旅游本是应有之义、资源之幸。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文化旅游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对此应给予足够警惕。

发展文化旅游初步说来有三忌:

一忌借发展文化旅游之名,行兴建房地产之实。对文化产业,国家大力倡导,各地纷纷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与此同时,随着楼市调控的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遂成为一些传统房地产企业转型中追逐的新概念。2013年底,万达集团投资240亿元建设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曾经轰动一时。与此同时,各地也冒出一些“外壳”是文化旅游项目、建成后变成房地产“内瓤”的消息。2013年初,刘奇葆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批评说,个别地方借建设文化园区之名,圈地搞房地产。在我省,近年来立项的各类文化旅游区,征地往往以千亩起,投资往往以数十亿、上百亿元计。因此,对文化旅游区的立项,必须细加审视;对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尤应忌除。

二忌在和旅游结合中,文化被弱化甚至堙没。文化旅游,顾名思义,应是以文化为引领、以文化为内涵、以文化为旨归。正像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在《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遗憾的是,在一些以古城、古村镇、古遗址上兴建的文化旅游园区,独特的历史文化遗存未得到应有的凸显,取而代之的是温泉洗浴、儿童游乐等一些低层次设施,应有的文化底蕴却与游客失之交臂。因此,在推进文化和旅游共赢时,应把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文化影响力作为制胜点,防止“文化跛脚”现象。

三忌文化和旅游没有真正融合,文化被用死,旅游活不起来。以古村镇旅游为例,上世纪80年代自苏州周庄引人注目、起到示范效应后,苏州同里、甪直及浙江乌镇、南浔、西塘等江南古镇相继吸引了大批游客。近年来,我省的朱仙镇、赊店、龙门镇等一批历史上曾经兴盛过的古镇不甘相形见绌,正在谋划兴建文化旅游区。然而,江南古镇是以特色建筑、水乡情韵、悠闲生活方式等“自成体系”展示魅力的,如果中原古镇也想效仿人家,结果必然是门庭冷落、事倍功半。因此,必须避免“仅得皮毛”的学法,而应挖掘特色、增加创意,最终积聚人气,实现文化和旅游真正融合。

发展文化旅游,需要货真价实、需要内行领导、需要加强创意,是一篇不容粗疏的大文章。因此,启动时就应忌除上述不相干、不相称的因素,以免留下机遇丧失、钱财破费、资源糟蹋之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