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书记谈反腐:no zuo no die 盘点31省领导公开反腐态度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掀起了反腐新高潮。人民网初步统计发现,对于这一轮反腐风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主要领导干部均在公开场合进行了表态。
他们都说了些什么,透露哪些信号,有哪些亮点?盘点这些讲话,不难看出他们对查处腐败的明确态度,也有一些重要的信号值得我们关注。
党委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今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上半年,浙江、重庆、海南、福建、河南、甘肃、江苏、湖北、内蒙古、宁夏等省委领导相继在各种会议上发言和表态强调反腐,“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其高频词。
1月17日,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在中共福建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讲话:“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坚持抓反腐倡廉与抓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3月27日,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贯彻学习习总书记精神时说,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经济发展。
6月,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浙江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发达,反腐败方面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党委必须担起主体责任,才能解决好过去难以解决或者反反复复的许多难题,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7月,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全市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座谈会上强调,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近日说,当前,河南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反腐的“牛鼻子”,落实好主体责任,才能适应改革和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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