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税收法定、食品安全 提问个个关乎国计民生

05.03.2015  11:37

  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这场发布会吸引了来自海内外的数百名记者参加。反腐倡廉、怎样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税收法定、食品安全……涉及的问题个个关乎国计民生。

  39名代表资格被终止折射反腐力度

  “39个代表因为违纪或者是违法被终止了代表资格,一方面反映了当前我们大力反腐,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加强了对代表监督的效果。”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发布会上,有记者表示,据统计,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已有39名全国人大代表因为涉嫌违法违纪,辞职或被罢免,这个数字超过了上一届五年的总和。

  傅莹说,作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很高,既不能无语无为,更不能违纪违法。

  傅莹介绍,我国五级人大代表共有267万人,90%的人大代表都在乡、县级,基层代表的素质和表现关系到人大本身的效能和人大本身的健康,基层代表要加强自身要求,也要善于学习法律,严格遵守法律。

  傅莹说,解决腐败问题确实要出重手,要治标也要治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要从治本的角度,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构筑一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法治环境。

  新环保法是“有牙齿”的法律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在修订中,社会公众对2015年如何治理环境污染充满期待。有记者问,新的环保法能否解决土壤和水污染等问题?全国人大2015年会有什么措施保障新环保法实施?

  对此,傅莹介绍,环境问题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出重手治理环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个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惩治措施非常严格。

  傅莹说,执行这部环保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承担起监督职责,及时跟进,及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要求整改。同时,她介绍,环保法还为公众参与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专门新增一个章节,集中规定信息公开和公益参与,要求政府、部门、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为公民个人、组织参与环境监督提供程序便利。

  “环境保护法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这部法是不够的。”傅莹介绍,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法律都要“动大手术”。水污染防治法,今年要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在这个基础上开始修改。

  人大监督还要更上一层楼

  “根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监督的职权,这就包括宪法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回答记者提问有关“人大监督工作”问题时,傅莹说。

  傅莹进一步解释说,宪法监督的核心是保证所有的法律法规要与宪法保持一致,如果发现有违反的情况,有权要求修改或终止。法律监督包括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监督手段,明确所有的法规规章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将来,在各项监督方面,我们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傅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