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会反恐宣传周启动 举报涉恐重大线索奖金不设上限
武装机器人、拐弯枪、无人机防御器……昨日,省会反恐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展示的诸多先进装备让市民大开眼界。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郑州警方通报了5起违反反恐法而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时值《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两周年之际,省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周活动。同时,郑州警方在发布会上新出台的《省会郑州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鼓励公民和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金从2000元到50万元不等,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通报5起典型案例:
●1.非法持有暴恐视频被处罚案件
2017年9月,违法行为人吴某从一个出租车群内下载两部暴恐视频并上传到本人的百度网盘,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10月14日,桐柏路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法》第80条第2项之规定对吴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2.宾馆等经营者未执行实名制登记被处罚案件
2017年11月7日,荥阳市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2款之规定,对多次未按照要求对旅客进行四实登记的某纳旅馆行政罚款20万元,对其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3.物流寄递行业运输违禁物品被处罚案件
2017年3月25日,管城区公路运管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5条第1款之规定,对严重违反“3个100%”要求且多次运输违禁物品的郑州豪某运输有限公司、河南祥某远通物流有限公司行政罚款30万元、25万元。
●4.大型活动承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检被处罚案件
2017年10月9日,经开区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8条第2款之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且拒不改正”某海体育场行政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拒不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反恐怖工作被处罚案件
2017年10月2日,经开区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91条之规定,对未履行应尽反恐怖职责的郑州华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储配站行政罚款4.6万元。
□记者李一川通讯员沈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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