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陶瓷及安全玻璃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陶瓷及安全玻璃实验室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陶瓷及安全玻璃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JZFCG-G201503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陶瓷及安全玻璃实验室电气及排水改造,包括低压配电柜、配电箱、电缆及电线、洁具及给排水管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电力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须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排水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电气为主、供排水为辅。
4 .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 2 月12 日至2015年2 月27 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A4纸)。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3 月2 日15 时,联系人:白先生,电话:13937406888。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 月 9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东城区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 许昌市龙兴路与南海街交叉口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74-3172316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513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4-609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