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河南工业大学决定组织参加2015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根据中国数学会决定精神以及普及工作委员会拟定的方案,河南省数学会已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做出部署安排。现将河南省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竞赛组织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河南赛区的组织单位为河南省数学会。河南省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河南赛区的竞赛活动。
2. 参赛对象及分组
参赛对象为大学本科二年级(2014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
竞赛分为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和非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组的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3. 竞赛知识范围:
非数学专业组竞赛预赛仍保持原来的内容不变,只考高等数学,范围以 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 所规定的高等数学教学内容为准。决赛时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15%—20%.
数学专业组预赛仍保持原来的三门课程:数学分析(50%)、高等代数(35%)和解析几何(15%)。以数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为准。
4. 竞赛方式及时间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包括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分区赛于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进行,竞赛试卷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河南省数学会组织本赛区考试。
决赛于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全国竞赛委员会和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5. 收费标准
按中国数学会的文件要求,每个参赛学生需缴纳报名费60元,其中10元交全国竞赛委员会,50元用于分区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 报名费用每人交60元, 其中25元用于各高校组织分区赛考试和阅卷,其他35元用于河南省数学会上交、试卷印制、保管、寄送及预赛、复赛、决赛组织和阅卷工作、获奖证书等费用。
6. 竞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 年7月10日前到6328西(理学院教学办)或6330交费报名,联系电话67756560。
7. 奖项的设立
竞赛设预赛奖与全国决赛奖。
预赛奖。 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即分别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5%、7.5%、12.5%)。颁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 参加全国决赛人员由河南省数学会在河南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最后入选名单由全国竞赛委员会批准。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确定。颁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预赛和决赛的获奖证书均由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盖章颁发。
8. 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预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河南赛区预赛的试卷印刷、保密工作,由河南省数学会统一部署和安排。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各学校自行组织阅卷,三等奖(12.5%)由各学校直接评定,按12.5%的比例推荐参加省数学会组织的复赛,复赛按绝对分数决定一、二等奖人选和参加决赛人选。考虑到各参赛学校的平衡,各学校获一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8%。根据预赛情况,河南省数学会颁发5%左右的优秀奖。
河南省复赛按预赛的范围和要求出题,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竞赛报名表.doc
教务处 理学院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