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通过全国第二批水保监管能力建设县省级验收

22.05.2014  20:23
      5月16日,卢氏县顺利通过了全国第二批水保监管能力建设县省级验收,目前正在查漏补缺,迎接国家级验收。
      卢氏县自2012年被定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市部署,结合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理念,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作为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两年的努力,我县水土保持法规体系、监督执法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监督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来源:卢氏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