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森林公安局荣获新乡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27.05.2015  16:28

近日,原阳县森林公安局被新乡市纠风办授予2014年度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近年来,原阳县森林公安局按照“认真履职、规范执法、提质生效、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管理上台阶,工作创一流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了原阳县森林公安局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林业窗口形象。主要做法:

一、认真落实承诺。按照“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的要求,坚决落实公开承诺的内容,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二、严格依法办事。不滥用职权,办事公道,严禁出现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提升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文明用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环境整洁、干净,积极营造“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氛围。

五、廉洁奉公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杜绝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