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教体局自2013年获得“县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以来,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创建活动,切实做到“三个突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突出针对性。 该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克言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孙国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机关人员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该局还把文明创建经常化工作纳入对下级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从组织领导和制度约束上,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在各方面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自2014年以来,先后投资数万元购置了数码相机、摄影机、投影仪等,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了乒乓球台、跑步机等体育设备设施。使创建工作不断具体化,由“虚”变“实”。
二是加强宣传,突出自觉性。 该局定期召开了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经常化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了精神文明经常化创建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把经常化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一方面了解精神文明经常化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经常性实实在在的开展。今年以来,该局组织了一系列“讲文明、比奉献、献爱心”主题活动。如开展了春节教师慰问,共帮扶慰问资金3.9万元。开展了鹿邑县城市游园建设募捐活动,局机关职工干部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争做县城市游园的参与者,短短2天时间就捐款1万余万元。开展了对困难教师捐款1.302万元,对患大病职工刘月梨等实施有效救助。积极参加城市文明创建,做好“五河共治”工作,承担河道治理的第十分部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按时组织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受到通报表彰3次。此外还多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清理垃圾、植树造林等义务劳动,参与探访孤寡老人、爱心助学等志愿者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赞扬和充分肯定。
三是持续创建,突出经常性。 该局始终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服务促队伍,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了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推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如2014年2月,该局选派干部组成了该县高集乡前刘河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工作队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出为帮扶村实施“修路、改厕、架桥、兴教”等多项利民工程的工作方案。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全村搞好村内环境整治工作,投资32万元,完成群众“一事一议”道路建设4200米。并对小街小巷进行了占道清障、刷新、路灯检修。驻村以来,前刘河行政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使一个薄弱村变成了一类村,受到了群众好评。2015年按照县委工作安排,县教体局又选派干部任六里井村第一书记,并驻到鸣鹿办事处六里井村开展帮扶,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另外,局机关工会围绕“增强吸引力、提高参与率、扩大受益面”的目标,以“两大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文化体育建设,丰富机关文化体育生活。如在2014年举办的举办乒乓球比赛,有十几位干部职工获得好成绩,2015年成功举行“依法执教年”和“发展提升年”征文和演讲比赛,提高了机关干部的身体素质,活跃气氛,陶冶情操,凝聚人心,取得很好成果。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张国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