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政府出台文件促进气象法贯彻实施
11.07.2014 20:45
本文来源: 气象局
近日,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现了《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发改、住建、安监、农业、教体、文广新、气象等部门在加强气象法贯彻实施中的职责,要求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加大气象事业发展和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重大项目编制申报中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并将专项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备案,在审批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要将气象部门的审议意见作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的必备程序和必经环节;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建设项目审批必备流程;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纳入产权登记必备条件;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防雷装置整改。
文件的出台,对促进气象法的贯彻实施,使气象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梁青光)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1.07.2014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