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州市等5个省直管县承接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23.03.2016  11:25

鉴于汝州市、长垣县、永城市、鹿邑县、新蔡县等5个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到位,请上述单位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函〔2015〕227号)要求,自本公告之日起,自行承接已下放的8大类食品的行政审批权限(见附件),省局不再承担该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工作。

附件: 第一批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品种目录.doc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