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总工会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宣传活动
10.03.2017 11:07
本文来源: 总工会
3月8日,鹿邑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王新民、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武超,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来到上清湖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与现场咨询活动,拉开了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的序幕。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建松、县委副书记付吉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宋涛、县人大副主任刘银、县政府副县长翟杰、县政协副主席宋克言等县领导出席活动。 虽然一大早天气比较冷,但在上清湖活动现场设立的宣传咨询点前,来咨询的职工群众仍络绎不绝。工作人员热情地为前来咨询的女职工群众解答了劳动就业、家政培训、妇女特殊权益维护等涉及女性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女职工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活动现场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会员手册》、《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手册》等有关宣传资料1300余册。 “我们此次的女职工维权月宣传活动从3月8日开始将一直持续至本月底。活动开展目的主要在于有效提升全县广大女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引导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帮助她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提供更便捷有效的维权服务。活动的内容一是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以《特别规定》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着力推动《特别规定》宣传普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适时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二是着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托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及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三是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加强与县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以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对《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提出工会女职工组织意见主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云庆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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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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