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四项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02.07.2015  16:44
       

一是布好“大棋局”。每年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专项活动协调会、发布重点普法目录、建立活动登记备案制度等方式统筹全县重大节点活动安排,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种好“自留地”。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以过硬的基本功种好“自留地”,建立完善单位、个人学法用法年度登记制度,对各类学法对象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作出硬性要求。

三是管好“责任田”。各执法单位和部门在相关法律宣传日(周、月)宣传活动中,优化内容与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完善公共区域法治文化宣传设施,做好本单位所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
四把好“管理关”。制定法治机关创建标准,对各执法单位学法、执法等工作进行量化,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和跟踪督查,定期对各执法单位、部门行业法的学习宣传和执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通报结果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与“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