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四措施扎实开展粉尘专项治理工作

17.11.2014  09:29

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 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粉尘作业场所36家,其中粮食类企业15家,纺织类企业5家,木材加工类4家,碳素类企业2家,金属类企业4家,合成材料类企业3家,其他类3家。

二是强化治理、逐一销号。 各有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的原则,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县电视台、导报社、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以打飞播、开专栏、发短信等形式宣传涉燃涉爆知识及举报电话,使群众了解相关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氛围。

四是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县政府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对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工作流于形式,不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等行为顶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全县通报。 (许昌县安全监管局    张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