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9.10.2014  19:45

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伊政采[2014]185号

2、项目名称: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项目地点:伊川县

4、招标内容:施工标17个标段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监理计划工期:与施工标相同+保质期。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专业),并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5人以上(其中1人为总监),其中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备案(报名时提供河南省水利网截图);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3.3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到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报名。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伊河堤防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址 :伊川县文化北路11号   

电 话:13523632810

代 理 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538811787

传      真:0379-6526338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