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购通[2014]32号
一、招标条件
受武警洛阳市消防支队洛宁县大队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设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552.47㎡
建设地点:洛宁县新安虎线北侧,涧河东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工期:25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
1.3外省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与2014年 7 月 30 日至2014年 8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洛阳市消防支队洛宁县大队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0379-66230351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3 0379-69965997转803
传 真:0379-647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