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博爱县中队晾晒场、训练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06.11.2014  15: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博爱县武警中队晾晒场、训练馆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博爱县中队,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采购项目编号:博政采购[2014]353号 交易编号:BJYGC-2014-60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名称:博爱县武警中队晾晒场、训练馆建设项目;
2.4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武警办公楼新营区办公楼一至四层走廊、厕所、洗漱间、卫生间、沐浴间、更衣室、主副食库、餐厅、大厅、会议室、洗消间等房间吊顶;新建轻钢结构房一座:长20米,跨度15米,檐高6米,总高度6.55米,建筑面积300㎡;武警晒衣房:长12米,宽6.5米,檐高3.2米,总高度3.65米,建筑面积78㎡。
2.5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等确定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
4.2报名办法:登录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投标企业会员库的公告》。
5.开标时须提供材料
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上午9:30分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博爱县人民政府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 联系方式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91-862319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11. 监督部门
博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8683273 博爱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1-8622818 0391-8682512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博爱县中队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