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配偶去世存款不能取 银行:需有遗嘱公证

07.05.2014  19:03

  【当存款少于公证费,你还会取吗?】为取480元存款要花1000元公证费,这样的事情当然不划算。但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事情,故去亲人的存款忘了密码,要想取出得公证,但当公证费高于存款时,你还会取吗?

  近日,一篇《男子想取出母亲生前存的480元 得花1000元公证费》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无独有偶,昨天上午,郑州市民陈女士给今报打来热线,称老公生前有两笔基金存在银行,但她不知道密码无法取出,银行告知她必须有遗产公证才能取。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求助】爱人去世不知道密码

  两笔基金取不出

  5月6日上午,郑州市民陈女士给今报热线65830000打来电话。

  陈女士说,她爱人2010年去世,不久前她在家里找到了两张存折,是丈夫生前在两家银行存的基金和存款,总共3.5万元,但她不知道密码,取不出来。

  “我各种资料都有,爱人死亡证明、结婚证以及孩子出生证明等,但银行非要让我去公证,说必须有遗嘱公证才能取出来。”陈女士说,她到公证处咨询过,做遗嘱公证需要两个孩子都放弃这笔钱的继承权,一个人公证费200元。

  “我一个孩子在外地,公证处说去公证的话需要两名公证员,每名公证员也要200元。”陈女士说,光俩孩子公证费都800元,就这还不算来回路费,再加上遗产公证本身的费用要1000多元。陈女士想知道,取出这笔钱必须要办理遗嘱公证吗?

   【打探】存款人死亡继承人需证明继承身份

  就陈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分别咨询了涉事的两家银行。

  两家银行的客服人员证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证明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遗产做捐赠之用,不论款项到了哪里,也遵循同样的流程。

  “是为储户负责,也为了避免存款被非合法继承人取走而发生纠纷。”银行客服人员表示,除了《储蓄管理条例》,早在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也曾联合下发通知,其中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取出存款的规定,和《储蓄管理条例》相同,该通知一直沿用至今。

  【说法】除公证外

  通过诉讼也可取出存款

  “不公证,通过诉讼的方法也可以解决。”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黄健介绍,2013年他曾经办理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因病于2012年去世,留下一个存折,存款为3251元。王女士说,没密码取不出钱,如果公证还需支付1300元的公证费。2013年3月,王女士把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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