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贪腐内幕:麻将桌上“买官卖官”
黄常青接受组织调查后痛哭流涕。
今年4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常青因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调查。常青因何不再常青?在案发4个月后,《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刊发文章《麻将桌上失底线,多年奋斗转眼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常青案件警示录》,首次对外披露了黄常青腐败案案情。原来,这位昔日意气风发的法院副院长,居然是“栽”在了麻将上。
“等我出去了,我们一起切磋,我肯定赢你”
《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的开头这样写道:“从书记员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常青用了30年。在接受组织调查的20天里,他不时会想起自己30年的人生历程。面对昔日的辉煌和今日的不堪,他常常陷入悔恨中,不能自拔,只有在与办案人员谈起麻将时,才能从中短暂抽离,绘声绘色地介绍着‘和平麻将’(广东省和平县一种麻将玩法,赌注很大)的打法,手舞足蹈地吹嘘着曾经的‘辉煌战绩’,甚至说:‘等我出去了,我们一起切磋,我肯定赢你。’”
黄常青对于麻将的痴迷,可见一斑。文中引述黄常青的回忆,黄常青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学会了打麻将的,一开始纯粹为了消遣,但手气好的时候,一次能赢几百块,黄常青就“来了精神”,渐渐发展到欲罢不能,麻将越打越大,越打越频繁,一晚上输赢五六万元成了平常事。赌瘾越来越大的黄常青甚至在自家阳台专门搭建了麻将房。一时间,他家里“麻友”满座,客似云来。
“他们知道我喜欢打麻将,就经常约我‘三缺一’,说让我喜欢的话,做让我开心的事。自己慢慢感觉众人之上,忘乎所以,啥都是对的,啥都可以做,啥都是应该的。” 黄常青在忏悔书中写道。
渐渐地,黄常青在麻将台上迷失了自我,忘记了底线,在麻将桌上任由权力“任性”:面对“麻友”的请托,已经不好意思拒绝了;一些不能办的事情,因为一赢钱一开心,也就答应了;很多见不得光的龌龊勾当,在麻将台上变得“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铁杆“麻友”律师成“黄常青代言人”
黄常青的欲望在麻将桌上不断发酵。文章提到了将黄常青推入腐败泥潭的一个关键性人物——他的铁杆“麻友”、人称“黄常青代言人”的蔡律师。
文中说,2001年,黄常青就任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蔡某便将业务拓展到龙岗。他紧紧抓住黄常青爱打麻将的特点,“勤学苦练”,随叫随到,开车接送,有时开局前先塞给黄常青一两万元作为赌资,牌局中放放水,该吃不吃,该胡不胡,散局后赌债免单,甚至包揽黄常青其他赌债。在黄常青买房买车、小孩读书及过年过节等节点,蔡某也适时表示。这些都让黄常青感觉十分舒服,对蔡某也是有求必应。
多年来,蔡某打着黄常青的旗号揽了不少案件,一些当事人经常主动找到蔡某代理案件甚至是让他“带路”送钱给黄常青,而黄常青有时候甚至连案情都不问就直接帮蔡某给主审法官打招呼。就这样,蔡某在龙岗是如鱼得水、长袖善舞,而黄常青的口碑却是每况愈下,众人摇头。
麻将桌上“买官卖官”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黄常青酷爱打麻将,下属们自然投其所好。文章举了一个从原来愤懑不平到“坐不住”的法官干部的例子,牵出了麻将桌上的买官卖官故事。
蓝某原来是龙岗法院的一名年轻法官,后来因为与黄常青不合被“打入冷宫”。日子久了,蓝某觉得这样实在对不起自己这身本事,于是通过蔡律师试图融进黄常青的麻将圈。通过几个月输掉好几万的“付出”,使蓝某得以调任业务庭庭长。2009年,一个提拔副处的机会放在面前,蓝某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在一次打麻将时,蓝某趁着其他“麻友”未到,胆战心惊地将一沓港币塞给黄常青,黄常青一边将钱收下,一边说道:“你资历这么老,也到了考虑你的时候了。”果不其然,不久后蓝某得到了提拔。
据调查,黄常青先后收受多名下属“麻友”买官行贿款近百万元。龙岗法院先后有8名法官因行贿、受贿被查处。
“我还有什么脸面去面对审判台上的法官啊”
文中指出,调查中发现,向黄常青行贿的几乎都是黄家麻将房的座上宾,“麻友”圈实质是共腐圈,里面有律师、有老板、有下属,他们以期在黄的权力庇护下,“雨露”共沾。
文中举例说,2005年,蔡律师给黄家的麻将房带来了一个新客人——张老板。张某出手很大方,每次打麻将的时候,都会把十几万元港币放在桌边,告诉大家,钱在这,拿不拿得到就看本事和运气了。张某的豪气做派很对黄常青的胃口,为了拿到这些港币,他不仅给主审法官打招呼,而且还亲自出面协调对方当事人,最终张某的案件以庭外调解“和气收场”。
2007年,黄常青应“麻友”王某请求,照顾其拍得一栋执行标的,随后还利用手中权力帮助王某向有关部门申请提高建筑容积率,顺利将容积率从1.6提升至3.2。王某事后送给黄常青100万元。
就这样,黄常青一次次被麻将台上的朋友用“交情”和金钱“绑架”,把法律当成麻将游戏的筹码,玩转各种规则。黄常青说:“我作为院长,本应远离老板和律师,但自己却毫不避讳,经常和他们吃饭、喝酒、打麻将,勾肩搭背,拉拉扯扯,甚至还觉得这样才显得自己豪爽。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有求于我,谁会愿意陪我吃喝玩乐呢?”
2015年4月2日,黄常青被深圳市纪委立案审查,4月22日,黄常青因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文章描述,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他号啕大哭:“我做了一辈子法院院长,断案无数,判人无数。今天,自己却要从审判席走到被告席,还有什么脸面去面对审判台上的法官啊!” (本文部分内容引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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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常青,男,1957年8月出生,广东和平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曾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3年8月提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办公室、市法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