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大学生上厕所遭门缝下手机偷拍 事后神情恍惚
正上厕所,突然一个开启着摄像功能的手机从厕所隔间门缝伸了进来,你会怎么办?昨日,惠济区法院审结一起案件,遭遇上述情形的案件原告小静(化名)不仅当场抓住偷拍男子,还将其告上法庭,最终获赔5000元精神损失费。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闫淑鑫
90后女生正上厕所 一个手机伸到身前
小静是一名90后的技校学生。一天下午,她在学校附近一座公厕上厕所,突然发现从厕所隔间门缝伸进一个正开着摄像头的手机。慌张的小静怀疑自己被偷拍了,赶紧起身推开门,只见一名年轻男子拔腿就跑。
“抓流氓呀……”小静一边追一边喊。附近群众见状一起帮忙追堵,最终小静和群众成功抓住偷拍男子并将其送至附近的公安机关。
在警察面前,偷拍男子交代,他叫阿亮(化名),是附近一家理发店的学徒,的确偷拍了上厕所的小静。在阿亮的手机里,还发现了多名被偷拍女子的照片。
根据阿亮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5日的决定。
遭偷拍后神情恍惚 上厕所必须有人陪
“这个事传遍了我们整个班级甚至学校其他班系,丢死人了。”小静说,自从偷拍事情发生后,她心里始终有阴影,整天神情恍恍惚惚,总觉得周围人都在议论她,“在外上公厕,必须有人陪着才敢去。”
“他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和我的隐私,我要告他。”委屈至极的小静将阿亮告上法庭,要求阿亮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惠济区法院认为,阿亮在公共卫生间对原告小静的个人私密行为进行偷拍,侵害了小静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给小静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阿亮以口头方式向小静当面道歉,道歉内容事先须经法院审查,并赔偿小静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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