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专学生想退学却遭退费难?律师:国家有规定,学校应当退费
安阳一家长王女士向大河报邻妹妹反映,她儿子向郑州一所中专(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交了一学年(两学期)的学费,上了一学期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决定退学。但下学期的相关费用,学校却如何都不予退还。
综合各种因素后决意退学,剩余学费学校不退?
某女士反映,她儿子高思源于2022年春季报了该校人工智能系22(级)春季软件应用1班,当时交了一学年(两学期)的费用,共计1.1万多元。
后来,因为疫情管控和学校距离市区较远(位于新郑)等交通原因,她儿子上了一学期后,决定退学,不再上第二学期课程。而她与学校联系退还剩余学费事宜时却却遇阻。
她说,她先与当初负责招生的杨老师进行了联系,对方让她找班主任冉老师反映。
冉老师告诉她,学校有规定,中途退学的不退还学费。
无奈,她让冉老师出具相关规定,结果,该老师一直不予回应。
此类情况学校应当退费,河南乃至国家都有明文规定
据了解,郑州城规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属于民办教育。
经查,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也规定: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X女士说,她们当初交的1.1万费用,还包含了服装费等,其中两学期的学费为9600元,她希望学校退还第二学期的学费4800元。
律师称从公平角度讲应当退费,校方称走退学申请程序可退费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学费属于预收性质的,学生因自身原因选择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一部分学费。学生学费是按学年缴纳的情况,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生第二学期之前要求退学的,从公平角度来说,学校应当将未参加学习的第二学期的费用如数退还。
学生要求合理退还学费,如果学校不予退还,学生可以向价格部门投诉,或者向学校的主管教育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月10日,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该生班主任冉老师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此事需要联系校方解决,随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该校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听完此事后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退费肯定是可以的。现在因为还没有开学,暂时无法退费。该生可以联系他的辅导员,等开学了,本人需到校走退学流程,需要签字,注销学籍,之后正常退费。
随后,该校相关人员记录下了该学生的姓名和院系等信息,让记者转达该生,“让他直接联系他的辅导员吧。”
对此,家长称,这个所谓的辅导员,“一直没见过,没联系过,学生也不知道是谁。”(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宁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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