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2014年农村公路大桥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8.01.2015  1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2014年农村公路大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卫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卫辉市2014年农村公路大桥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12号

2.1工程概况:孙坡共渠桥,长205.169米;牛窑沧河桥,长277.2米;

2.2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

2.3工期要求:一标段210日历天;二标段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

2.5标段划分:2个

一标段:孙坡共渠桥;

二标段:牛窑沧河桥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长度200m以上,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不少于2个。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近三年从事过长度200m以上的桥梁工程。

3.4项目总工程师:拟派项目总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近三年从事过长度200m以上的桥梁工程。

3.5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且具备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14年9月-11月)社保证明。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申请。

3.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1月28日到2015年2月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公司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有效期之内)等证件(以上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报一个标段,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5年2月12日9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5年2月10日16: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资审保证金,资审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 3 万元整(¥3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 5 万元整(¥500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10.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80373558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5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