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城区部分路口设置更新交通信号灯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19.03.2015 13:08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将于近期就卫辉市城区部分路口设置更新交通信号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主要内容、技术参数和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如对公告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3月25日下午18: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卫辉市财政局院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35886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三、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主要内容、技术参数和要求:
1、招标范围:交通信号灯更新、设置。(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框架型信号灯8处。信号灯挪移1处。
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售后服务。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需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
3.7、投标人所投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灯杆、信号控制机及信号控制机控制软件须为同一品牌。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信号控制机等组件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附件
2015年3月19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9.03.201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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