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招标公告
卢氏县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卢氏县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各单位参加该项目工程投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二、建设地点:卢氏县
三、招标编号:HNHT-2015-0201
四、工期:60天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卢氏县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
2.工程概况:卢氏县警示基地装修工程,其中包括木地板、块料地面、主墙面装饰、吊顶天棚、门窗工程等。
七、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要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三套须加盖公章,经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报名时交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九、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联系事项
二、招标单位:
联 系 人:乔峰
联系电话:13383987976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8-3191697 13103989663
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