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占用市政公共设施 私设地桩需清除【音】

22.01.2016  11:35

  

  昨天(21日)上午,市民李先生拨打热线反映城东路与城北路交叉口向南一人行道被打了很多地桩,形成了一个小型停车场,妨碍行人通行。对此,记者前往进行了解,请听记者孙大康的报道:

 

 

 

  在城东路东侧人行道,记者见到了李先生提到的地桩,这些桩子高约30公分,金属柱体上绘着黄黑色条纹,有8到9根,沿着人行道与慢车道之间围成一个长方型区域,在这个区域内还划有非机动车停车标志。由于地桩紧挨一家洗车行,附近居民认为,是洗车行为了防止车辆占位而设置了地桩。该洗车行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

  随后,记者联系了郑州市交警八大队( )

  记者又来到城东路办事处进行了解,该办事处城管科科长谷巧珍说,地桩应该是商户私自设立的( )

  对此,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市政设施监管所负责人闫磊 ( )

  远征都市港湾小区就在这些地桩的旁边,居民刘师傅认为,错不在地桩,而在乱停车( )

  那么,如何做才是对的呢?闫磊给出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