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退休干部驾车冲撞学生致一死多伤,一审获死刑
7月6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29号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澎湃新闻曾报道)。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早前报道】
北京青年报
南阳退休检察官维权失败,为求关注撞死中学生
嫌犯出庭受审。(图片来源:南阳中院官方微博)
昨天上午,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马高潮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开庭审理。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马高潮,男,1956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汉族,大学文化,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于2016年2月29日被南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至2014年,南阳市商人马某因离婚、财产分割、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其间,被告人马高潮认识了马某并对上述诉讼十分关心。案件判决后,马高潮认为法院判决不公。
2014年8月至9月,马高潮先后将个人及马某的1200万元借给南阳市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自2014年11月起无力偿还本息。马高潮一直向该公司催要自己的本息无果,因此对社会更加不满,起意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2016年2月29日上午,马高潮电话联系大新公司总经理毕某后,感觉要钱无望,遂起意驾车撞击南阳市一中学校学生,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当日上午12时许,马高潮趁南阳市第一中学放学之际,驾车冲撞正在放学的学生,致使该校学生王某当场死亡,李某、朱某等十一人受伤。作案后,马高潮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马高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马高潮是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马高潮早年当兵,复员后回家乡进了南阳县(现称宛城区)公安局上班,后调到南阳县法院。在此期间,他的父亲马古瑞担任南阳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他曾一度离开法院系统,担任红泥湾乡乡长。三十岁不到,他又去了另外一个乡镇做党委书记。此后他一直做到南阳市检察院反渎职局侦查局局长,正处级。
几年前,马高潮的儿子去了澳大利亚留学,妻子以照顾儿子的名义也跟了过去。
有消息称,马高潮曾投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大新公司,但由于房地产不景气,大新公司无法偿还马高潮的投资。而由于马高潮的介绍,很多亲朋好友也投资了大新公司。
去年年底,大新公司在一次维权者代表见面时,总经理毕某允诺“明年3月份可以兑现一部分”。今年2月底,马高潮通过关系了解到“3月份的兑现”又是一次欺骗。2月29日,他驾驶一辆属于大新公司的比亚迪轿车撞向了手无寸铁的学生。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