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纪委通报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新华网郑州11月23日电 据南阳市纪委消息,日前,南阳市纪委通报了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10人受处分。
宛城区溧河乡村建中心危房改造负责人曹建等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在2015年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过程中,曹建分别伙同陈官营村村建专干王海见、邢庄村村建专干王佰全、竹园庄村村建专干张庆龙、沙岗村村建专干宗荣显,采取编造贫困户危房改造虚假材料、擅自将危房改造等级由C级提高为D级、冒名顶替等措施,使9名村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74250元。2016年7月30日,溧河乡纪委分别给予曹建、王海见、王佰全、张庆龙、宗荣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卧龙区英庄镇高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卢文立骗取受灾保险赔偿款问题
2012年,卢文立骗取高营村13户村民的粮食直补款存折自己保管,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出资17817.48元以13户村民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种植业保险。2012年至2013年期间,保险公司累计向13户被保险人赔付32504.8元,卢文立扣除自己投入的17817.48元,剩余14687.32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8月24日,英庄镇纪委给予卢文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方城县券桥乡王台村党支部原书记常桂付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1年10月,王台村统一采购梨树苗,安排工人种植在本村村民的95亩耕地上,但未告知村民种植成活后,扶贫部门将给予补助。常桂付利用负责村“晚秋黄梨种植”扶贫项目申报的职务之便,骗取38户村民的“一卡通”存折、身份证申报扶贫补助。2013年3月,经验收合格后,共向该38户村民拨付种植补助款114000元,常桂付将该款取出,支付树苗款和人工种植费99000元,剩余15000元据为己有。在2012年、2013年,常桂付截留、克扣4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5150元据为己有。同时,常桂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方城县纪委给予常桂付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新野县溧河铺镇王枣庄村文书张云良申报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2009年4月,张云良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将其母亲作为低保对象向上级申报。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其母亲共违规享受农村低保款7970元。2016年3月22日,溧河铺镇纪委给予张云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内乡县王店镇四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书钦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2013年,王店镇四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书钦伪造了11名五保户的申请材料,由村建专干李殿京上报,骗取危房改造款82500元,用于村日常开支。2016年6月8日,内乡县纪委给予张书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17日,王店镇纪委给予李殿京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南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