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局“四要求”做好年定报工作

04.12.2014  11:27

12月3日,南阳市统计局下发了《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对年定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 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 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认真组织好2015年“规下”工业抽样框的更换和样本的重新抽取及2015年“限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确保“规下”工业和“限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着力组织好“规上”服务业企业调查季报改月报工作。做好全市14个产业集聚区“四下”企业法人劳动工资统计调查。

二是要 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年、定报组织工作环环相扣、顺利进行,保证年报和定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采取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根据“三公”统计要求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重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积极实施统计数据提升工程,建立完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宏观经济数据质量评估认定体系》和《统计数据可信度评价体系》,全面加强数据质量监控,确保上下级数据和双轨制下两套数据的衔接、专业数据与核算数据的协调,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是要强化统计执法检查。 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质量督导检查,年定报期间,适时开展一次年定报工作专项督查,并把统计执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专项督查结果作为各地数据的可信度评价和重要数据“下算一级”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