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司机等红绿灯时睡着被判刑 竟是这个原因

09.12.2016  13:10

  一位车主酒后驾车在红绿灯前睡着了,12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14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与朋友在南阳市长江路某饭店吃饭喝酒。16时许,陈某某酒后驾驶豫R-1XXXX号小轿车沿长江路、泰山路、仲景大桥、仲景路行驶至仲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处等红绿灯时睡着,后被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血醇鉴定,被告人陈某某血液内的乙醇含量为188.74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陈某某到案后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陈某某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判处缓刑对被告人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根据陈某某的酒精程度,驾驶路段,造成的危害后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