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房中介扣下房产证 索要1年被“踢皮球”
16.08.2014 22:19
本文来源: News.He-nan.Com
法官:任何部门都无权扣押个人的房产证 提醒:委托中介买卖房屋别忘了看业务员的“执业证”
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郑州市民王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卖房,房子没卖成,房产证却一直被中介公司扣押。快1年了,王先生多次索要,却屡遭“踢皮球”。王先生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昨天,郑州市惠济区法院一审判令中介公司在5日内返还房产证。
法官称,任何部门都无权扣押个人的房产证,市民把房产证交给中介公司的行为非常危险,很容易被人伪造证件。
事件
通过中介卖房房产证交给中介公司
2013年3月10日,家住惠济区某小区的王先生计划把家里的一套房子卖了,与家人商议后,他找到“新世纪之家”中介公司,把房子委托给这家中介公司出售,并签订了居间合同。
市民张先生通过网络看到了王先生的售房信息,经过多次看房,张先生对这套房很满意。2013年4月7日,买方张先生、卖方王先生和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该合同约定,王先生以98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出售给张先生,张先生向王先生及中介公司支付定金和佣金4万元,张先生及王先生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相关手续。
签订合同当天,张先生如数支付了定金和佣金,王先生也按照合同约定从中介公司取走了1万元定金。
王先生说,为了让双方放心,方便成交后办理相关手续,应中介公司要求,他把房产证交给了中介公司保管。
波折
房子没卖成,中介公司不返还房产证
王先生没想到,一系列的麻烦随之而来。由于这套房子是王先生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妻子不同意他卖房,王先生就一直没有协助买方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先生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013年8月16日,惠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先生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协同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令王先生双倍返还原告张先生定金2万元并支付张先生佣金损失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先生自觉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这时,他想到了房产证还在中介公司那里。
王先生说,当他来到中介公司索要房产证时,却屡次遭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推诿。
“索要快1年了,中介公司一直‘踢皮球’,就是不给我房产证。”王先生说。
今年6月5日,他把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其房产证。
判决
中介公司需在5日内返还房产证
惠济区法院认为,王先生、张先生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卖方王先生违约,导致该合同不能实际履行,法院已判令王先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中介公司收取原告的房产证应退还原告,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房产证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昨日,惠济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中介公司需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王先生的房产证。
本案主审法官解释,任何部门都无权扣押个人的房产证,如果中介公司得到买卖双方共同授权保管房产证,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房产证主人就可以单方面向中介公司要回房产证,中介公司无理由不返还。 (线索提供:张冬菊 郭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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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201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