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本单位变化看平顶山经济结构调整

02.11.2015  10:20

前言:基本单位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载体,其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直接作用。一个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直接通过基本单位的发展壮大,行业分布变化显现出来,分析研究基本单位的发展状况,对于合理布局生产要素、优化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的可待续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平顶山市基本单位发展总体状况

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平顶山市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仍处在高速扩张期。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088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972个,增长42.3 %;产业活动单位24606个,增加5684个,增长30.0 %;个体经营户157524个,增加14473 个,增长 10.1 %。

2013年末,在平顶山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0.0%;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4.5%;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5.5%。

在平顶山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7.3%;比2008年末下降了2.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2.6%,提高了2.0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单位数分布情况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0088

100

企业法人

12055

60.0

机关、事业法人

2904

14.5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5129

25.5

二、产业活动单位

24606

100

第二产业

4221

17.2

第三产业

20103

81.7

表1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65个;产业活动单位合计数含归属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82个。

二、平顶山市产业、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特点

(一)第三产业比重加大,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产业单位布局看,第三产业单位比重加大,第二产业单位比重减少,基本单位向第三产业集中的趋势明显,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2013年末,全市从事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0103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的82.7%,与2008年比,单位数增长40.7%,占比提高了9.1个百分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4221个,占全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的17.2%,与2008年比,单位数下降8.5%,占比减少了7.2个百分点。从地区生产总值看,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由2008年的24.4%上升到2013年的31.3%,提高了6.9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平顶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正在稳步推进中。(见表2)

                                                    表2:按三次产业划分的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重(%)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2013年

2008年

2013年

2008年

产业活动单位

24606

18922

100

100

30.0

第二产业

4221

4614

17.2

24.4

-8.5

第三产业

20103

14308

82.7

75.6

40.7

(二) 三产行业单位增势强进,行业调整成效明显

平顶山市因煤而建、因煤而兴,自建市以来,采矿业在平顶山市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一直占比很大。5年来,通过平顶山市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快行业调整步伐,国民经济正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服务业转移,并且成效显著。一是采矿业单位数呈减少趋势。5年间,平顶山市采矿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803家减少到509家,下降36.6%,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5.7%下降到2013年的2.5%;二是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发展较快。5年间,批发和零售业单位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1952家增加到4120家,增长111.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3.8%上升到2013年的20.5%,成为企业法人单位分布最多的行业;三是房地产业发展迅猛。五年间,是平顶山市房地产行自建市以来发展最快时期,房地产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272家增加到680家,增长150.0%,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2.0%上升到2013年的3.4%。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业的较快发展,建筑业法人单位由2008年的289家增加到415家,增长43.6%;四是新兴服务业异军突起。五年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由2008年的245家增加到696家,增长184.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7%上升到2013年的3.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由2008年的173家增加到506家,增长192.1%,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由2008年的1.2%上升到2013年的2.5%。(见表3)

表3: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法人单位数(个)

比重(%)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2013年

2008年

2013年

2008年

法人单位

20088

14116

100.0

100.0

42.3

采矿业

509

 803

 2.5

 5.7

 -36.6

制造业

3070

 3227

 15.3

 22.9

 -4.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8

 54

 0.4

 0.4

 63.0

建筑业

415

 289

 2.1

 2.0

 43.6

批发和零售业

4120

 1952

 20.5

 13.8

 111.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2

137 

 1.5

 1.0

 120.4

住宿和餐饮业

770

 710

 3.8

 5.0

 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9

196 

 0.4

1.4 

 -54.6

金融业

70

 51

 0.3

 0.4

 39.2

房地产业

680

 272

 3.4

 2.0

 1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96

 245

 3.5

 1.7

 184.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6

 173

 2.5

 1.2

 192.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

 116

 1.0

 0.8

 7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1

 193

 1.4

 1.4

 51.8

教育

1389

875 

 6.9

 6.2

 58.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09

 713

 7.5

5.1 

 116.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8

301 

 4.4

 2.1

 19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241

 3804

21.1 

26.9 

 11.5

(三)企业法人强力拉动,单位总量大幅增加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0088个,比2008年增加5372个,增长42.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055个,比2008年增加3836个,增长46.7%,占法人单位总数的60.0%,比重比2008年上升了1.8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成为拉动全市法人单位总数增长的绝对主导力量。(见表4)

表4:按机构类型划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个)

比重(%)

2013年比2008年增减%

2013年

2008年

2013年

2008年

法人单位

20088

14116

100

100

42.3

企业法人

12055

8219

60

58.2

46.7

机关、事业法人

2904

2006

14.5

14.2

44.8

社团和其他法人

5129

3891

27.6

27.6

31.8

(四)私营企业增长迅速,内资占绝对地位

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055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4%,私营企业占48.0%。私营企业单位比2008年增长49.4%,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比2008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见表5)

表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12055

内资企业

12018

  国有企业

289

  集体企业

221

  股份合作企业

77

  联营企业

53

  有限责任公司

3406

  股份有限公司

285

  私营企业

5790

  其他企业

189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

外商投资企业

22

(五)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成为经济转型的市场主体

近几年,为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政府相继出台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乱收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等一系列政策,小微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随着国家扶持政策效应显现,平顶山市小微企业成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显现蓬勃发展良好态势。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1408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4.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527个,占全部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30.9%;批发业2230个,占19.6%;零售业1760个,占15.4%。

三、平顶山市基本单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产发展滞后,比重偏低

2008-2013年五年间,全国第三产业比重由42.3%上升到46.6% ,全省由28.3%上升到32.0%,平顶山市由2008年的24.4%上升到31.3%。2013年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仍低于全国14.6百分点,低于全省0.7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说明平顶山市三产发展空间很大的同时,也揭示出平顶山市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二)单位扩张相对全省已现缓慢

五年间,虽然平顶山市单位处在高速扩张期,但从全省来看仍发展缓慢。2008年,平顶山市法人单位占全省的比重为4.0%,2013年为3.9%;企业法人单位占全省的比重也由2008年的3.9%下降到3.8%。从近几年平顶山市“四上”及房地产企业入库数量情况看逐年下降。2013年入库556家,占全省全年入库单位的8.7%,2014年入库405家,占全省全年入库单位的5.6%。从新建新投产(新开业)单位申报入库情况看,平顶山市占全省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13年平顶山市按新建新投产(新开业)入库128家,其中工业43家,2014年101家,其中工业27家,2015年前9个月共53家,其中工业10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平顶山市2015年新入库“四上”单位不会超过去年。

(三) 行业分布过于集中

2013年平顶山市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这三个行业的法人单位占全部单位的56.9%。尤其是批发和零售业,该行业法人单位占全市法人单位的20.5%。

(四)新兴服务业薄弱

平顶山市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较大,而新兴服务业发展比较滞后,具有现代产业结构特征的电商、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产业、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数量偏少,所占比重不高。

(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

2013年末,平顶山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比2008年末增长16.7%,低于企业法人单位增速25.6个百分点,单位数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仅为4.0%。全年发明专利申请1件,占规模以上制造业发明专利的4.2%,比平均水平低41.5个百分点。

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新增长点。在“十三五”规划思路上,应提出“做实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倡导“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强优企业。强化服务协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保证经济稳定增长有足够支持。

(二)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在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养老、现代物流、互联网+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互动、联动发展,培育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等快速成长,提高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水平。

(三)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现有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优惠政策,激励、引导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成长促进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择优扶强”,推进“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积极培育一定数量的重大企业,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总量,提升规模效益,影响、开拓市场,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加大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私营、个体等非公有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政策、环境、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对非公经济加以扶持,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非公经济企业的利益。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主业突出、规模较大、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辐射能力强的非公经济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不断做大、做强、做优非公经济企业,促进经济结构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