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21.11.2014  18:59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中央各驻豫单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我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根据《2014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治省办[2013]7号)要求,现就2014年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和考试内容

2014年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学习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重要部署;宪法基本理论知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必知的法律知识;国家新制定、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

二、考试对象及试卷

    考试对象为全省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含厅级)、公务员(含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试卷为厅级处级领导干部试卷、科级及科以下公务员(公务人员)试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试卷。事业单位按职务级别参加领导干部、公务员类别学习考试。

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使用全国普法办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发的《学法用法无纸化及考试系统》,包含电子学习读本、题库等,考题由电脑随机出题,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脑操作完成考试。

三、时间安排

12月3日-15日为省直单位考试时间,12月22-31日为市县考试时间,每场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各地、各单位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组织实施

考试组织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国资监管和普法教育办公室等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各级普法教育办公室承担,实施范围为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党政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运用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普法教育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重视,抓紧抓好。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各地组织、宣传、人力资源、教育和国资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地方和各部门的组织指导,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强督查,提高无纸化考试的覆盖率和参考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各部门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考试成绩。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考试成绩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到各地领导小组和单位。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个人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档案,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价“六五”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经与省文明办商定,考试情况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各地各单位的考试情况及参考率、及格率通报各级文明办,作为文明创建考核评比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在考试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送省普法教育办公室。

 

                                                                                       
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