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信阳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就其信阳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三期升级软硬件改造工程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三期升级软硬件改造工程项目(三次)
1.2 招标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4]06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招标内容:信阳市及各县区公安局网上督察系统三期升级软硬件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
3.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系统(视频督察系统、语音督察系统、卫星定位系统、警务评议系统、可视化督察调度系统、综合应用系统)必须与河南省公安厅软件保持一致。
3.5投标人所投警务评议系统产品需具有省级或省辖市用户成功案例。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需有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10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 12 月 31 日至2015年 1 月 7 日9:00~12:00时、13:00~17:00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区;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20 日 14:30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20 日 14:30 (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招标人:信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 0376- 6521622
7.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任女士
联系电话:15225192976
传真电话:0371-65928010
7.3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部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信阳市公安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12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