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六条"鼓励企业走出去 三类产业成优选对象

22.05.2014  17:5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6条,是近两年来国务院层面印发的第二份旨在稳定外贸的“国十六条”。

  稳外贸“国十六条”提出,鼓励企业采取绿地投资、企业并购等方式到境外投资,促进部分产业向境外转移。对此,财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剑峰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当前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可以将稳外贸“国十六条”看作是稳增长措施的一部分,毕竟从前四个月的情况看,外贸增长面临较多困难,想要完成年度目标还是需要政策上的鼓励和扶持。另外更为重要的是,鼓励企业境外并购、投资以及产业转移可以放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考虑,可以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高国内企业的海外竞争力、绿地投资可以减少海外投资摩擦等。

  东莞证券的研究报告指出,区别于以往通过实物出口收汇带动外贸,此次提出的“走出去”战略是通过到境外投资促进产业国际转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黄志龙指出,适合向境外投资、转移的产业主要有这么几类:一是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下降的产业,如纺织服装,这些已经在前几年开始向海外转移。二是国内产能过剩的产业,如钢铁、有色等。三是具备国际竞争力、对带动国内产业链明显的高科技、高端准备制造产业,如高铁、海工、工程建筑等。通过这些产业的投资和转移,一方面可以消化国内过剩的产能,另一方面也能带动产业链上国内其他行业的出口,还能够从长远加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李剑峰指出,可以向境外转移的产业主要还是集中在国内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行业,比如钢铁、有色金属等产业。好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我国大量的重工业原料都依赖于进口,把钢铁、有色等行业转移到原材料产地,可以节约运输成本;二是重工业的污染和排放压力较大,转移到国外可以降低国内的能耗压力;三是重工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国外不会对国内就业造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