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四大突破
一是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新动能不断产生。全社会研发支出预计达到14300亿元,其中企业支出超过77%。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首批创投子基金,16个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增加科技贷款超过1.2万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创新支持政策的带动和放大效应正在凸显。与2011年相比,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增加2.5%,带动纳税额增加15%,促进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2%,达到了21万亿元。
二是科技管理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中央财政经费更多地聚焦到基础研究、战略前沿、社会公益和重大项目等方面。扎实推进计划优化整合,形成“一个平台”,把过去管理科研经费的30多个部门联合起来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让专业机构负责项目管理,形成“全程嵌入式”监督和评估体系。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科技资源进一步开放共享,科技报告制度逐步完善。
三是破除科技成果转化制度障碍。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于去年10月1日发布实施,在下放成果处置收益权、强化对人的激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技术交易服务、促进成果信息公开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最近正在制定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对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尽职免责、离岗创业、成果收益、技术市场和科技服务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四是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院士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人才计划有力促进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近5年回国人才超过110万,是前30年回国人数的3倍。科研人员的年轻化取得很大进步,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万钢同时表示,科研资金管理要从三方面入手,最重要的还是科研人员自己要加强自律。第一方面,各类科研题目要按照题目的性质来确定预算。科研预算要更多地符合规律,对于人的经费,参与科研的研究生、外聘人员可以全额在科研经费当中支持;对于科研团队的人员,专门列了一个间接费用,可以对他们的加班给予激励。比如,科研项目存在不可预见性,材料设备经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国际交流、差旅费、会议费三者可以合用。第二方面,要自觉遵守“八项规定”,把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第三方面,对于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用到生产上产生的价值要放开放活,使他们的成果更多地体现社会价值,更多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更多地体现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