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项目询价公告(更正)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更正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四、公告时间: 2015年1月9日—2015年1月14日(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更正为 :2015年1月13日—2015年1月16日9时00分(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 投标保证金
交纳截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9时00分前,
更正为 :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9时00分前,
七、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1月14日9时00分,
更正为:2015年1月16 日9时00分,
5、《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维修范围,并且能提供该设备的维修手册、人员资质及培训认证证书;
更正为: 5、货物交验时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检测报告等行业规定的相关文件;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路原理图、维修手册等,如为进口原装设备应同时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 并免费对买方工程师进行不低于卖方售后体系的维修培训。验收办法、付款方式以政府采购法要求结合投标人投标文件为准。
6、删除。
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