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医院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项目监理

07.08.2014  12:40

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

施工总承包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已由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巩发改[2011]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巩义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监理及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监理及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项目监理

2.1.2招标编号:巩财代[2014]26号

2.1.3建设地点:巩义东区南部,惠民路东,赵公桥巷西,君道路南,香玉路北

2.1.4项目基本概况: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建筑面积为76425.7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16074.39平方米),地上六层(60351.31平方米),投资约14681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为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

2.2.1一标段: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2.2.2二标段: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项目监理

2.3招标范围

2.3.1一标段:一期门急诊医技楼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3.2二标段:项目施工全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595天(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本标段要求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本单位交纳的三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3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均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米以上,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四大主体及以上验收单位(至少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5

信誉要求:

①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与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任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五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3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楼709室(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4.3报名携带资料

4.3.1施工标段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注册资金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③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劳动关系合同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④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业绩的材料;

      ⑤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⑥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信誉证明原件;

      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单项工程进豫备案介绍信原件(外省企业需办理)。             

      ⑧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套,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整理成册.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3.2监理标段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需办理)、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本单位交纳的五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人(需在有效期内)。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核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套,各报名单位须按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整理成册.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注: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河南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备案时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三部709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邮寄。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371-643997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楼709室

联系人:和庆飞、高丽

联系电话:0371-63312755

传真:0371-633125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