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还需迈过三道关
张培国
南都记者获悉,国家层面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通知已在2014年年底正式出台,目前多个省市区正在考虑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国家出台的方案有不少亮点。比如,明确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同时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探索实行区域注册。这意味着医生申请多点执业有了进一步松绑的可能,医生将从公立医院中获得“解放”。(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其实不是新闻。早在2009年9月,卫生部就下过《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后,多地相继开展试点工作,但5年多时间过去了,全国实际登记注册的医师并不多,缘何新政“叫好不叫座”,个中原因还真是五味杂陈。
笔者认为,“多点执业”推行遇阻,其根子还在于医生大部分都还是“单位人”,通俗地说医生还属于体制下的事业编制,享受着所在医院的工资、福利待遇。而端人家的碗,就得受人家管,万一哪天院长发现你“人在曹营心在汉”,那给你个小鞋穿,就够你受的。这种情况下,谁还有胆去找院长盖个章,说自己得去“走穴”?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政改革了原来医师多点执业前需审批的办法,将其改为备案制,意味着以后医生要“多点执业”只需跟医院“打个招呼”就可以了。从审批到备案,应该说,医改新政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但是否这就能促进医生“多点执业”呢,笔者认为,那也未必。在当前的情况下,要想让“多点执业”走的更远,起码还要冲破三道关口。
首先,要打破行政体制束缚。当前情况下,医生大部分有编制,享受着本单位提供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各种保险费用等待遇,如果不能打破编制束缚,医生们仍然是“单位人”,医院的管理者们担心医生“多点执业”会对医院的科研、医疗等带来冲击。医生会担心外出“多点执业”会影响自己晋升职称、发放福利待遇等,政策自然不会激发热情。
其次,要破除狭隘观念束缚。一是医院管理者要摒弃医生是医院私有财产的旧观念,多为医生提供开展医疗活动的平台,同时抓好;二是医生要转变不愿或不敢冒风险的想法,只有更多的医生敢于“吃螃蟹”,才会推动医改的顺利进行。三是患者也要转变观念,通过多点执业政策的执行,建立起对民营医院、基层医院的信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再次,要把好操作细节控制。从全国层面来说,顶级医疗资源其实是有限的,尽管国家方案明确提出,多点执业医师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而损害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监控。比如一个专家在本医院给患者看病的诊金很便宜,而到民营医院可能诊金就翻了数倍,这样医生就会盘算如何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医院病号的不合理分流,有可能导致看病贵的发生。再比如,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如何明确医生在本医院的工作量、收入待遇,院方如何加强管理等,这些细节如果不明确,医改还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