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学院原院长受贿千万被判无期 改造积极减刑
□记者 韩景玮
利用兼任高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伙同情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贿赂1136万元。省科协原副主席、省中医学院原院长彭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26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因彭勃确有悔改表现,服刑期间积极改造,符合减刑条件,经省高院审理后裁定,将彭勃的刑期减为有期徒刑20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
[罪行]两年收1136万元好处费
据了解,被告人彭勃生于1954年,曾任河南中医学院院长、省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正厅级),曾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
2001年9月,时年47岁的彭勃当上了河南中医学院院长。适逢学院选址扩建,作为行政主管,彭兼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在考察新校区选址过程中,彭认识了从事工程项目的吴某。40岁的吴某大学毕业后经营实业,在北京、杭州等地有投资项目。之后,彭和吴发展为情人关系。
河南中医学院最终将新校区选址在郑东新区,在之后的招投标过程中,彭先后授意吴某联系投标公司。2004年初,新校区建设准备招标监理公司,彭把该消息泄露给吴。吴联系到深圳一家监理公司。在彭的关照下,最终这家公司中标,吴拿到8万元好处费。之后,在彭的授意下,吴先后又从新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玻璃幕墙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18万元好处费。在新校区教学楼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880万元的好处费。在教学楼消防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150万元的好处费……
短短两年多时间内,由吴出面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36万元。
[惩罚]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吴某先后将所得赃款用于投资、购买房产和消费等。与此同时,吴某的通天本领也引起了其他投标商的猜疑。当他们掌握了一些真实材料后,便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