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钜桥镇四项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6.09.2015  11:02

为深刻吸取“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淇滨区钜桥镇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成立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按照《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淇滨安委〔2015〕3号)要求,淇滨区钜桥镇要求辖区企业成立了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钜桥镇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讲话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思想认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三是开展对话谈心 。钜桥镇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相应企业负责人和较大规模企业负责人再次开展对话谈心,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公告栏等明显位置处粘贴安全生产承诺书。

四是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 。钜桥镇政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企业对照标准化各项标准,查缺补漏,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淇滨区钜桥镇政府  耿连军  淇滨区安全监管局 宋志强  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