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监测站房屋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凤泉区监测站房屋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乡市凤泉区监测站房屋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XFCC[2014]TP021
2.3建设规模:金属卷帘(闸门),金属(塑钢,断桥)窗,特种门,防盗门,木间壁,木隔断油漆,墙面喷刷涂料,配电箱,照明灯开关,插座,配管,水龙头,管道绝热,屋面卷材防水。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监测站
2.5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30 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3 日至 2014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旭小区A1号楼2单元3层北户)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地点: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5637398809 电话:13303735589
8. 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凤泉区建设局:0373-3918352 凤泉区发改委:0373-3918179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