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区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国地税合作纵深开展

08.03.2016  09:46

      近日,郑州新区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在郑州新区地税局召开。新区国税、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牵头负责2016年合作重点项目的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宣读了《关于明确2016年国地税重点合作项目的通知》,明确了12项2016年国地税重点合作项目及牵头处室。

      会议客观总结了2015年以来新区国地税合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强调指出,随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2.0版)》的相继出台,“深化国地税合作”作为征管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已经在各个层面受到了极大重视。新区国地税双方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从四个方面着手,推进国地税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合作。一是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实现服务深度融合。突出办税的便利化。联合规范、简并纳税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完善联合大厅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纳税成本。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联合开展网上办税服务,共建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登录一个平台,办理两家业务。二是联合规范执法,实现执法适度整合。 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便利纳税人。通过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执法尺度的统一、规范。通过对税收违法纳税人实行“黑名单”管理,形成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合力。三是涉税信息共享,实现信息高度聚合。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地税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联合采集应用涉税信息,定时传递国地税双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开展风险识别分析、经济税收分析、协同监督管理,全面建立纳税人信息记录,联合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进而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四是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实现征管互助。国地税双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互相委托征收有关税款。要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国际税收管理,通过国地税征管资源的整合,进一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堵塞税收漏洞。针对如何进一步落实各项重点合作事项,会议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做到合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一抓到底。合作领导小组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大局观念。国地税双方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部门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倾心尽力,真诚合作。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有无,做到信息交流常态化,大事沟通规范化,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细化实施方案。要逐项细化每一个项目的合作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责任书、路线图,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处室的工作职责,纳入双方各自的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同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推进每一个项目落地见效。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要把握合作方向,始终遵循依法合规、问题导向、多方共赢、鼓励创新的合作原则,紧盯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的合作目标。要抓住主要矛盾,从纳税人最期盼的事项做起,从矛盾最突出的地方改起,分清层次,有序推进,将合作逐步推向深入。

        五是突出示范引领。要将合作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从不断完善联合大厅办税服务做起,探索在郑东新区建设第二个联合办税大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和水平。增强合作创新意识,尽快落实创新合作事项,真正发挥出示范区“排头兵”的引领作用,将合作逐步推向深入。

        六是完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层层传导责任,加强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国地税合作的推动作用。会议就贯彻落实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提高站位。要深刻认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国地税合作取得实效。二是稳步推进,全面落实。要按照《关于明确2016年国地税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合作事项,着重在重点合作事项上谋求突破。三是创新合作,突出亮点。要立足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合作方式方法,因时因地因事进行创新突破,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合作项目。四是加强宣传,突出成效。要大力开展宣传,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取得社会各界和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