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2.02.2015  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241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348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东新区薛夏南街以北、夏庄街以西区域;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7企业具有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日期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8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10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11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4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外省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郑信用登记证》;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7企业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下午16: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单位,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扫描件电子版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企业认证锁;咨询电话:67188883) ;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