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冶镇垃圾填埋场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安县北冶镇垃圾填埋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 工程概况:
1.1项目编号及名称:洛新政采购【2015】51号 北冶镇垃圾填埋场项目
1.2建设地点:新安县北冶镇
1.3建设内容:小(2)级垃圾坝,防洪坝各一座,场地平整、场内防渗导渗、渗滤液处置、导气工程、防护网等内容,填埋库容4.2万m³,使用期限15年。
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有效期内的资格条件: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2.3 须持具有企业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10室。
3.2 报名时投标单位需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出示公告发布后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 :以上资料均须查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套,图纸押金500元/套,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7831106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10室
联系电话:15896581677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