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能随便借“美白”做噱头

07.07.2014  12:09

  (记者于丽娟通讯员高仍兵)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宣称可以美白的化妆品,永远不乏粉丝。特别是夏季来临,一些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美白效果的BB霜、隔离霜等,开始热销。不过,化妆品上美白这两个字可不能随意标。

  昨日,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并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

  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应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宣称其具有美白、增白的功能。

  (原标题:化妆品不能随便借“美白”做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