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延长新政河南落地在读期间全额贴息
19.10.2015 08:20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寒门学子进入高等院校求学深造将更安心。昨日,记者获悉,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河南银监局联合发出通知,今后,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负担。
新政规定,今后,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经申请、审核,学生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结合大学生求学时间的不同需要,新政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考虑到学生就业可能面临的困难,新政规定,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
此外,针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借款学生,各地将通过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为困难学生解忧。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可经审批核实后,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省教育厅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高校2016年3月底前制定借款学生还款救助办法。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19.10.2015 08:2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