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30.09.2014  18:35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河南天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8号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初确定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和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建设的试点单位,河南天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耀)是两个试点单位项目招标的中标单位(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027;豫财招标采购-2014-1278)。根据我局工作安排,2013年7月在试点单位开始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取得了圆满成功,经我局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应用。为保障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顺利推广,我局开始启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优化推广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采购费用约为15万元,经费使用我局信息化建设经费,拟向原试点中标单位河南天耀采购相关服务。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如下:

一是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试点单位的电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是由河南天耀中标完成的。该系统推广前,河南天耀作为郑州市地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两个试点的中标单位,已经完成了两个试点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推广工作,系统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稳定,已具备全省推广的条件。目前就上述两个试点单位的使用情况来看,如果更换其他公司在我省开展这项工作,将无法保证整个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将会给我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工作带来很多的潜在风险,后果难以估测。河南天耀作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试点单位的中标单位,拥有其他厂商所不具备的经验和优势,我们认为是该项目推广的合适服务商。

二是 河南天耀具有技术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河南天耀是郑州市地税局和郑州新区地税局两个试点单位的系统集成服务商,并一直为两个试点单位提供优质可靠的运维服务,熟悉税收核心-征管业务管理系统,在系统集成上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同时,该系统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即将上线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的特色软件,河南天耀已在技术上实现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对接。 

三是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任务时间紧迫。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计划于2014年在全省正式推广应用,时间很紧,如果此时更换服务商,我局需要重新开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寻找新的项目开发商,新的服务商需要重新梳理并掌握税收业务的全部内容,重新搭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础架构,从前期试点来看,这至少需要1年以上时间来保障,将严重影响到我局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

四是 我局实际支付的只是该软件优化的资金,金额较少。如果再单独招标更换服务商,重新开发、推广新的档案管理系统,前期两个试点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将会造成严重浪费。

综上所述,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优化推广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河南天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单一来源项目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0371-65808416) 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号,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371-65806287)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